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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

发布日期:2017-11-22 11:04:43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信息名称: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

事项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办理条件: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申办材料:

1、登记申请书。作者本人要登记。 2、填写并交作品登记本,填表说明附后。 3、要登记的作品原件或复印件或照片。陶瓷美术作品要六张照片,分别从上、下、左、右、前、后六个角度拍摄。 4、填写权利保证书。作者本要要签名。 5、填写作品创作说明书。作者本人要签名。 6、作者的身份证明。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市新闻出版局受理后提交省版权代理中心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内提交省版权代理中心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