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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16-08-17 09:11:26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考试成绩 2、审报审批表 3、、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

1、个人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局领导审批 5、制证、发证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793-7588811

受理单位

德兴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