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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

发布日期:2016-08-16 14:21:45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教体局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申请表》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3、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

1、学校申请2、人事股受理3、审查4、局领导审批5、人事股制证发证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793-758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