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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从业资质许可

发布日期:2017-11-22 10:27:2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文广局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赣府发[2014]12

许可条件

1、有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有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所需的场所和技术设备。

申请材料

1、书面请示。包括本单位简要介绍,本单位有能力从事修复、复制、拓印文物的种类或范围;2、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个人工作简历及技术专长介绍,以前所承担完成的主要业绩说明;3、从事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工作的场所介绍;4、从事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工作的技术设备说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业资格证明。

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79375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