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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许可

发布日期:2016-08-16 14:16:56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文广局

许可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许可条件

1、主办单位为行政、企业、事业单位 2、有专人负责; 3、仅限于单位内部工作需要,不得对外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4、有固定场所; 5、有所需的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主办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 4.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5.设备情况说明 6.业务范围及来源说明

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79375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