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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备案

发布日期:2016-08-17 09:23:17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国资办

许可依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国有资产处置的报告2、政府同意处置资产的相关审批资料3、单位填报《德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有主管部门需经主管审核)4、提交其他相关文件、证件、资料。

许可程序

1、行政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查 4、领导审批 5、同意处置、备案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793-750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