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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发布日期:2016-08-15 15:16:0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许可依据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厂牌车型、车辆技术和类型等级等;若拟投入车辆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技术和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等;5、己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6、有关客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文本。

许可程序

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城客股核查所领导审批发证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5/本,道路运输证8/

收费依据

赣计收费字(2002567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93-751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