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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7-11-22 10:18:4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公安局

许可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许可条件

本地村(居)民

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

许可程序

1 本人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 本人照相,持照片回执单到户政窗口 3、户政窗口对申请人进行户口信息核对,进行办理。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0/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32322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联系电话

0793-75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