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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粘土场(矿)和采砂场(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16-08-17 09:41:18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许可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参加我市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申请材料

拟申报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需提交的材料: 1、《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5、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许可程序

1、企业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查 4、局领导审批 5、窗口制证、发证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3-752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