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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8:11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民政局

许可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一、社团申请筹备成立材料 1、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报告(民政局);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民政局具体业务处领取);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资格审查的批复(一式两份);4、办公地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5、验资报告(必须具有法人单位的验资报告才具有法律效率,社团3万以上,农业专业经济社团2千元以上);6、社团章程(草案)(按全国统一章程范文本内容修改);7、社团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材料;(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单独打印并到原单位盖章,没有单位的到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8、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身份证复印一份,拟任法定代表人免冠照片一张;9、所属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11、材料齐全后,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社团筹备成立申请表并填写完整。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五天内发批准社团成立文件、社团筹备成立通知书。社团接筹备通知后,六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选举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若干)、秘书长,产生执行机构,通过章程及相关规定。会后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种表格,填写完整后,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准备发证。二、社团成立登记材料 1、社团成立登记申请报告;2、社团召开成立大会日程安排表;3、社团选举办法;4、社团筹备工作报告;5、社团章程;6、社团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7、社团行业管理规定或内部管理规定;8、社团会员名单;社团理事名单;社团常务理事名单;社团会长、副会长(若干)、秘书长名单; 9、社团法人登记表;10、社团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1、社团负责人备案表;12、社团章程核准表(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13、社团印章备案表;14、社团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备案表;15、社团内设机构备案表;16、社团负责人以上身份证复印件贴情况表上;17、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表格全部填写完整,并到相关单位盖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鉴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成立登记受理通知书、社团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社团章程核准通知书、社团成立登记批准通知书,在5天内发证。把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办理刻制印章手续,办理代码证手续,办理银行开户手续,一切手续办理后,带印章及相关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备注:所有文字材料要打印及复印材料全部用A4纸、成立登记必须公告,公告费由社团出,公告费多少由报社定。三、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材料(一)名称变更登记 1、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复或签批意见;3、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开会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4、修改章程(按全国统一章程范文本内容修改);5、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必须具有法人单位验资才有效);6、填写社团变更登记表(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7、填写社团章程核准表(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10、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章程核准通知书、社团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复或签批意见;3、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4、专项审计离任报告;5、新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材料;6、新的法定代表人免冠照片1寸一张,身份证复印一份;7、修改社团章程;8、填写社团变更登记表;9、填写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到相关单位审查、盖章);10、填写社团章程核准表;11、社团负责人以上身份证复印件贴情况表上;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13、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社团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三)办公场所变更登记 1、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复或签批意见;3、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4、新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5、修改社团章程;6、填写社团变更登记表;7、填写社团章程核准表;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9、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社团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四)章程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1、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复或签批意见;3、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4、修改社团章程;5、填写社团变更登记表;6、填写社团章程核准表;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8、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章程核准通知书、社团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五)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1、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复或签批意见;3、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4、验资报告;5、修改社团章程;6、填写社团变更登记表;7、填写社团章程核准表;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9、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章程核准通知书、社团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六)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1、申请书;2、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任该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函;3、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4、修改社团章程;5、填写社团变更登记表;6、填写社团章程核准表;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8、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章程核准通知书,社团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备注: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社团变更表、社团章程核准表、修改社团章程都按名称变更到相关部门审查、盖章。每项变更都要换新登记证书(正、副本)。名称变更还需办理刻制印章、代码证、银行开户手续等。社团变更必须公告,公告费由社团出,公告费多少由报社定。四、社团分支机构成立登记材料 1、申请书;2、社团同意设立分支机构批复;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审查批复;4、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5、办公地证明材料;6、社团授权书(即社团分支机构的开展活动业务范围、发展会员、收取会费等事项);7、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免冠照片1寸一张);8、分支机构办公地在异地的还需要当地登记管理机关鉴批意见;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10、领取各种表格并填写完整(到相关单位审查、盖章);11、承诺书;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分支机构成立登记受理通知书、社团分支机构成立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备注:社团分支机构成立登记必须公告,公告费由社团出,公告费多少由报社定。五、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材料(一)名称变更登记材料 1、申请书;2、协会批复;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审查批复;4、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5、填写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表(到相关单位审查、盖章);6、如在异地的还需当地登记管理机关签批意见;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8、承诺书; 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二)负责人变更登记材料 1、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签批意见;3、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议纪要;4、新的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照片1寸一张);5、填写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表(到相关单位审查、盖章);6、填写社团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到相关单位审查、盖章);7、如在异地的还需当地登记管理机关鉴批意见;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9、承诺书;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通受理知书、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三)办公场所变更登记 1、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签批意见;3、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4、新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5、填写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表(到相关单位审查、盖章);6、如在异地的还需当地登记管理机关鉴批意见;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提供的材料;8、承诺书;以上材料齐全完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签批意见,符合法定形式,发: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通受理知书、社团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在三天内发证,把社团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六、社团注销登记材料 1、申请要求注销报告;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签批意见;3、社团要求注销的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及法定代表人签批意见书;4.填写《社团注销登记表》;5、审计报告;6、清算组织报告书;7、资产清算报表;8、发同意注销批复;9、交回社团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10、备注:社团注销,分支机构同时注销,《条例》规定。

许可程序

先由窗口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文件通知书。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

0793-7525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