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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9 报废车辆查询

发布日期:2016-03-30 16:23:43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报废车辆查询
 
车 型
报废年限
可否延缓
最高可延
强制报废年限
依据
非营运客车
九座以下(含)
15
不限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九座以上
10
10
20年
旅游客车
10
10
2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
10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
轻货、大货
10
5
15年
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
8
 
8年
20座以上出租车
8
4
12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
8
4
12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
10
适当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全挂车
10
5
15年
《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
半挂车
10
5
15年
半挂牵引车
10
5
15年
三轮汽车
6
3
9年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
低速载货汽车
9
3
12年
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10
 
10年
赣经贸资源发[2002]150号
轻便、边、正三轮摩托车
8
 
8年
其它汽车
10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