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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 养路费用查询

发布日期:2016-03-30 16:30:29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养路费用查询
 
收费标准
一、养路费
1、客车(含客货两用车)月征收180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75元。
2、货车(含正三轮摩托车、三轮简易车)月征收170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65元。
3、简易汽车月征收170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110元。
4、汽车挂车月征收119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45元。
5、二轮摩托车(含轻骑)每辆每月15元,侧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18元,均作重点建设费。
6、出租车(含旅游车)九座以下,月征收280元/辆。
7、不能载客货的特种车按其自重吨位减半后,按货车费额标准征收。
8、征费吨位从一吨起征,不足半吨按半吨计征,超过半吨不足一吨按一吨计征。
二、客货运附加费
㈠客货运附加费
1、客车:每月每座90元,在城市市区道路营运的中巴每月每座70元,城市出租车每月每座129元。
2、农用运输车每月每座75元。
3、正三轮摩托车每月每座120元。
㈡货运附加费
1、货车三吨至二十吨每月每吨48元,三吨以下(含六轮农用车)每月每吨54元,二十吨以上按车标准每辆运输用周转量计征。
2、全挂车每月每吨32元(汽车拖斗)。
3、客货两用车二吨以下
三、通行费
1、未实行计重收费的费率标准:
一级公路:摩托车、简易农用车每车次3元,二吨(含)以下每车次12元,二吨以上每吨次6元。
二级公路:摩托车、简易农用车每车次3元,二吨(含)以下每车次10元,二吨以上每吨次5元。
2、实行计重收费的费率标准(开放式收费公路)
一级公路:计费不足12元按12元计。
  
一、正常
装载
车货总
重G1
1、G1≤10吨
2、10吨 <G1≤40吨
3、G1>40吨
费率
按基本费率2.4元/吨车次计收
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2.2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1.7元/吨车次计收
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7元/吨车次计收
二、超过
公路承载
能力
超限率
⑴30%(含)以下
⑵30%—100%(含)
⑶100%以上
费率调
节系数
未超部分按正常装载计费,超过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收。
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
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
二级公路:计费不足10元按10元计。
一、正常
装载
车货总
重G1
1、G1≤10吨
2、10吨 <G1≤40吨
3、G1>40吨
费率
按基本费率2.0元/吨车次计收
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8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1.4元/吨车次计收
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4元/吨车次计收
二、超过
公路承载
能力
超限率
⑴30%(含)以下
⑵30%—100%(含)
⑶100%以上
费率调
节系数
未超部分按正常装载计费,超过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收。
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
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
3、月票办理范围及标准
序号
种           类
标  准
1
收费站所在乡、镇车辆挂本地牌号,其中:
 
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月/吨)、
75元
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月/吨)、
30元
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月/吨)
15元
2
收费站所在乡、镇车辆挂外地牌号,其中:
 
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
100元
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
30元
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
25元
3
收费站所在县车辆挂本地牌号,其中:
 
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
125元
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
30元
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
20元
4
收费站所在县车辆挂外地牌号,其中:
 
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
150元
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
30元
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
30元
以上公路通行车辆超过20吨以上(不含20吨)部分,每增加一吨每车次加收1元 (含二吨)每月每车100元,二吨以上每月每吨54元。